上周和老王喝酒,他突然掏出份投资协议拍在桌上:”兄弟,咱俩认识二十年了,签了这个才算真哥们。”我看着那份打印工整的PDF文档,突然觉得杯中的茅台都变了味——这年头,连感情都要靠条款来背书了吗?
说实话,我这人最烦的就是把人情往合同里塞。但经历过三次合伙翻车后,不得不承认:白纸黑字比酒后誓言靠谱得多。第一次是2018年和发小搞民宿,光靠击掌定下的”五五开”,最后因为追加投资比例闹到差点对簿公堂。现在想想,当时要是多写两页协议,或许现在还能约着吃火锅。
真正让我转变观念的,是去年参与的某个区块链项目。那帮年轻人把协议写得跟科幻小说似的,连”若乙方被外星人劫持导致决策中断”这种条款都列进去了。虽然荒诞,但这种把人性最阴暗的揣测都摆上台面的坦诚,反而让合作异常顺畅——大家都清楚底线在哪,反而能放开手脚做事。
现在看合伙协议,我觉得它更像婚姻登记书。那些执着于”信任就不该签合同”的人,大概没经历过深夜算账时发现对方偷偷给自己多发奖金的刺痛。有个做风投的朋友说得妙:”好协议不是防小人,是让君子能一直当君子。”
最讽刺的是,往往关系越铁的人,越容易在协议上犯糊涂。就像我表弟和他大学室友开工作室,因为抹不开面子,生生把300万的投资谈成了”看着给就行”。结果公司估值过亿时,两人为当初口头承诺的技术股比例彻底撕破脸。现在逢年过节两家都错开时间回老家,何必呢?
我渐渐悟出个理:真正成熟的合作关系,反而需要些”不近人情”的较真。就像上海那家知名设计事务所,创始人团队每年雷打不动要重新签署补充协议——不是信不过彼此,而是承认人是会变的,今天的共识明天可能就过期作废。
最近帮朋友审协议时,我总要多嘴加条”散伙条款”。这玩意儿听着晦气,但比起那些写着”永续合作”最后却对簿公堂的,提前想好怎么体面分手才是真智慧。毕竟做生意不是谈恋爱,用玫瑰色的滤镜看资本游戏,迟早要交学费。
所以下次再有人找我合伙,我大概会先把协议摊开说清楚:感情归感情,数字归数字。要是连这个都接受不了,那还是继续当酒肉朋友最稳妥——至少喝多了吹牛不用负法律责任。
(写完这段突然想起,老王那份协议我还没签。算了,明天约他喝杯咖啡吧,有些话确实得在签字前说透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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